102學年度設計管理學分學程證書領取事宜


102學年度設計管理學分學程證書領取事宜
 
於 102 學年度畢業(102 年 7 月辦理離校者)可於即日起持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和「歷年成績單一份( 可用A棟1樓證件申請機或學校網站學生專區:校務資訊系統 → 個人專區內列印 ) 」至原屬系所及A 棟 7 樓設計學院辦理學程認證,學分認證無誤者即可領取證書。
 
「設計管理學分學程」學程認證:
(一) 凡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必選備科目與學分者,填妥「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」( 附件請點此 下載 ),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向系、院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並發給學分學程證明。
(二) 學生修習之學程選備課程科目,如於他系開設相同科目且學分時數相同,可於他系修讀。選備課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,則依各系公佈課程清單為準。